【記者 劉金邦 / 豐原報導】豐原分局神岡分駐所警員馬世恒日前接獲民眾報案,指稱收到印有妻子姓名、地址及電話的貨到付款包裹,當時不疑有他,遂代為簽收,並支付新臺幣850元貨款,後經與妻子確認才發現完全沒有訂購,趕緊報警求助。
所長羅明中表示,這類商品多由境外運送至國內,且以中國來源居多,歹徒再透過蒐集到的個資,經物流公司進行派送,以貨到付款方式,隨機寄送詐騙,常有不知情的家人或同事幫忙代收,後經確認才發覺並無訂購。若要替親屬代收包裹,請先致電進行查證;若是不幸「已取貨付款」,可撥打託運單上面「寄件人」電話,申請退款、退貨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